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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交通综合执法仅依托现场执法模式,还存在着诸多难题难以解决,如人情执法、取证困难、人员不足、效率不高、治理效果不明显等。
鉴于此,广东省交通运输厅计划开展广东省交通综合行政非现场执法系统试点工程建设。
该工程拟充分运用“互联网+”思维和大数据分析技术,大力促进“互联网+”与交通综合行政执法的深度融合,选取广州、珠海、佛山、肇庆、茂名、惠州等6个地市开展交通综合行政非现场执法系统试点建设,探索建立和推广交通综合行政执法非现场执法新模式。
从法律层面、顶层设计着手,积极争取地方政府支持,加大科技执法的投入应用,加强现场违法发现、检测设施建设和远程监控预警、违法取证、案件处理等应用系统的建设,逐步实现现场接触式、即时处理的传统执法工作方式向非现场的、事后的、智能化的执法方式转变。
按照先行先试、积累经验的原则,为后续全省工作的铺开奠定基础,以广东省交通综合行政非现场执法系统试点工程建设为依托,广东省交通运输厅拟开展全省治理超限超载非现场执法监测点布局规划研究工作。
规划范围
本布局规划范围为广东省全省21个地市的普通国省干线。
各地市可在本规划基础上自行编制本地市治理超限超载非现场监测点布局规划,与本布局规划相互补充,共同形成覆盖全省国省干道、县乡道、市政道路的治理超限超载非现场监测体系。
按照《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一条要求,新建、改建公路时,应当将超限检测站点、车辆检测等技术监控设备作为公路附属设施一并列入工程预算,与公路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运行。因此,本布局规划不包含新建、改建公路治理超限超载非现场监测点。
规划期限与需求
本布局规划规划期限为2019年~2023年。根据站点建设优先次序,拟分近中远三期进行建设,其中,近期建设179个点,中期建设120个点,远期建设63个点。
2019-2023年共规划建设普通国省干线治超非现场执法监测点362个,按照1车道100万元、2车道140万元、3车道170万元、4车道200万元、5车道240万元、6车道280万元、7车道330万元、8车道370万元估算,总投资共需约75900万元。
规划目标
统筹考虑广东省公路交通的实际情况、发展需求以及交通综合行政执法业务的需要,合理布局、规范建设治理超限超载非现场执法监测点,充分体现站点网络的整体性、系统性和协调性,使之覆盖面广、结构优良、控制严密、执法规范、运转协调、点优效高,使违法超限运输现象得到有效监控,为广东省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提供良好的基础条件,促进广东省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持续、长效开展。